Tess文章

养不起要不要生?

前段时间有个热搜,说是在深圳龙华打工的一对夫妻(陈先生和李女士)早产生了四胞胎后,因为无法支付高昂的早产儿护理费向社会募捐的事。

这对夫妻每月的收入加一起1万元左右,目前已经有两个女儿,一个9岁,一个5岁,都是上学需要花钱的年纪。

讲真,月入一万有俩娃的家庭在深圳生活,肯定是不宽裕的。但是,李女士还是怀上了三胎,并检查出是4胞胎。

虽然医生建议减胎,但夫妻俩“经过充分考虑”后,还是决定生下来。

结果,生下来后,就开始向社会募捐,希望大家帮帮他们。

这次募捐并没有引来很正向的效果,反而是很多人指责这对夫妻,而且话说得很难听,比如:

有人问我这对夫妻是否值得帮助,是否愿意帮他们。

我的观点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不是把自己选择产生的后果转嫁给他人。

但是,是否捐款,则是基于这对夫妻的表现。

作为旁观者,我会考虑两点来决定是否捐款:

1.夫妻的动机。

如果我感觉到这对夫妻在做出生育四胞胎的决定时是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如重男轻女),会对捐款持保留态度。

捐款是一种支持,但如果这种支持可能助长不负责任的行为,或者会鼓励其他人做出类似不负责任的决定,依赖社会资源而不承担自己的责任,肯定是不捐的。

2.实际需求与紧急性。

如果四胞胎的健康状况真的非常危急,且家庭确实面临无法承受的医疗费用,我会考虑捐款。

这是出于对孩子们的生命和健康的关心,而不是对父母决定的支持。

上面两点看起来很矛盾,是的,的确很矛盾。

世上的事,本身有很多就是矛盾无法调解的。

我做出了自相矛盾的解释,那是因为,我知道每一个来到世上的生命并不是他们自己选择的。

他们不应该为他人的不负责任去承担后果。

如果有可能,可以帮助一下这些无辜无助的小生命。

今天就酱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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