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文章

别做贱人

 

业务员问题
 
 

我弟(程序员)前两天被公司裁员了。

公司为了拒付N+1赔偿,让HR给他扣了一顶性骚扰女同事的帽子,逼他签自愿离职,否则让警方处理,还说有人证,把我弟关在一间会议室里“想清楚”。

我弟当时脑子一片懵,思考了一下可能的前因后果,不得已签了自愿离职单。

我弟说跟他经常接触的产品经理是个95后女生,这位女同事是我弟上司的小三,有次两人在外面手牵手被我弟看到了,我弟嘴贱跟几个同事说了,估计让领导知道了。

我弟当时想,领导大概率是因为这事要搞他,给他扣顶性骚扰的帽子,后面再让那位产品经理出来做伪证,那他在警察面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无奈之下,他签了自愿离职单。

但这两天他越想越气,三年多的时间,兢兢业业没日没夜的加班工作,到最后没有赔偿就算了,还被泼了一身脏水。

他想去报警,去起诉,该怎么为自己收集证据呢?

小A

 

Tess答复

 

1

 

从女性的角度,我并不同情小A的弟弟,觉得他活该,谁让他嘴贱,在背后八卦别的女性。

即便人家是小三,关你何事?

但是,从理性的角度考虑,我认为小A的弟弟虽然做错了事,但被有心人利用并放大后果对其进行人身迫害,达到为自己谋私利的目的,这一点对小A的弟弟是不公平的。

关乎性骚扰。

通常认为的性骚扰的发生,被骚扰的一方是在现场的。

性骚扰有几个核心要素:

首先是与性相关,包括性别、性取向、性行为、性暗示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被迫性,

一方对另外一方的行为或言语不是基于双方的同意,且受害人明确或合理表达了反对或不愿意。

最后,造成不良影响。(有行为,有后果)

比如,对受害人造成了心理困扰、尴尬、恐惧、羞辱,或者妨碍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

本文中的“性骚扰”对象(95后女士)很明显没有在现场,也没有证据证明她的生活因为小A弟弟的话受到了什么影响,请问,她如何证明自己被“性骚扰”了?

再者,即便小A弟弟背后所说的内容以传播的方式对女性造成了间接伤害,且产生了后果,这些言论首先是名誉侵权,而不是性骚扰

关于人证。

除了本文中那位95后的女士,如果现场有另外一个人也站出来指控小A的弟弟在某个时间对小A进行了间接语言上的性骚扰,但同时他又无法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指控那么这项指控通常不会成立。

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一般直接证据起决定性作用。

直接证据包括:视频、录音、聊天记录。

我相信本案例中所谓的“人证”是无法提供的。

所以,小A的弟弟因为别人随便威胁一下就签了自愿离职书,显然对法律了解甚少,且心理素质不OK。

不过,我觉得主要还是自己做了错事,有点做贼心虚。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到底犯了多大的错,结果被别人一吓唬就妥协了。

2

 

如果小A的弟弟真想维权,建议分几步走:

1. 还原事件经过

尽快详细回忆并记录整个事件的经过,包括以下内容:

被“指控”性骚扰的时间、地点、具体说法,以及相关人员(HR、上司等)的发言内容。

HR和领导的威胁性语言(如“否则让警方处理”)。

是否有录音或目击者能佐证被迫签署“自愿离职”。

他和那位产品经理之间的真实互动情况及清白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日常工作交集等)。

2. 调查公司的违法行为

根据求助人的描述,那家公司的所作为所已经违了好几条法了。

非法强迫劳动者签署“自愿离职协议”,以达到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法赔偿N+1的目的,

“性骚扰”属于严重违规行为需有充分证据。

如果公司无法提供确凿证据能证明员工性骚扰的行为,则构成了对员工的名誉权和人格权的侵害。

3. 收集直接和间接证据

录音证据:如果他签协议时有录音,能证明是被逼迫的,这个东西极其重要。

如果没有录音,可以尝试在后续交涉中获取相关人员承认“逼签”或“无证据性骚扰”的言论。

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时尽量保留录音。

离职协议原件:仔细阅读他签署的离职协议,分析协议内容是否存在“明显不公平”或“胁迫签署”的情形。

与同事的聊天记录:收集他与相关同事的日常互动记录,证明他与女同事的关系正常,工作行为无不当。

其他证据:如工作邮件、考勤记录、项目成果、工作评价,证明他工作尽职尽责,与公司解雇理由无关。

4. 咨询专业律师

建议尽快找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并说明以下问题:

  • 被胁迫签订“自愿离职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 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解雇,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 针对“性骚扰”指控,如何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追究诬告者责任。

5. 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胁迫行为,但存在不公平对待或无合法解除理由,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以下权利:

  •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N+1)。

  • 恢复名誉。

  • 要求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 社会舆论

如果公司行为恶劣且影响严重,可以考虑通过社交媒体或媒体曝光,但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以免反被对方以诽谤名义追责

今天就这样吧。

做个好人,别做个贱人。这样对大家都好。

T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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