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文章
别做贱人
我弟(程序员)前两天被公司裁员了。
公司为了拒付N+1赔偿,让HR给他扣了一顶性骚扰女同事的帽子,逼他签自愿离职,否则让警方处理,还说有人证,把我弟关在一间会议室里“想清楚”。
我弟当时脑子一片懵,思考了一下可能的前因后果,不得已签了自愿离职单。
我弟说跟他经常接触的产品经理是个95后女生,这位女同事是我弟上司的小三,有次两人在外面手牵手被我弟看到了,我弟嘴贱跟几个同事说了,估计让领导知道了。
我弟当时想,领导大概率是因为这事要搞他,给他扣顶性骚扰的帽子,后面再让那位产品经理出来做伪证,那他在警察面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无奈之下,他签了自愿离职单。
但这两天他越想越气,三年多的时间,兢兢业业没日没夜的加班工作,到最后没有赔偿就算了,还被泼了一身脏水。
他想去报警,去起诉,该怎么为自己收集证据呢?
小A
Tess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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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性的角度,我并不同情小A的弟弟,觉得他活该,谁让他嘴贱,在背后八卦别的女性。
即便人家是小三,关你何事?
但是,从理性的角度考虑,我认为小A的弟弟虽然做错了事,但被有心人利用并放大后果对其进行人身迫害,达到为自己谋私利的目的,这一点对小A的弟弟是不公平的。
关乎性骚扰。
通常认为的性骚扰的发生,被骚扰的一方是在现场的。
性骚扰有几个核心要素:
首先是与性相关,包括性别、性取向、性行为、性暗示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被迫性,
一方对另外一方的行为或言语不是基于双方的同意,且受害人明确或合理表达了反对或不愿意。
最后,造成不良影响。(有行为,有后果)
比如,对受害人造成了心理困扰、尴尬、恐惧、羞辱,或者妨碍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
本文中的“性骚扰”对象(95后女士)很明显没有在现场,也没有证据证明她的生活因为小A弟弟的话受到了什么影响,请问,她如何证明自己被“性骚扰”了?
再者,即便小A弟弟背后所说的内容以传播的方式对女性造成了间接伤害,且产生了后果,这些言论首先是名誉侵权,而不是性骚扰。
关于人证。
除了本文中那位95后的女士,如果现场有另外一个人也站出来指控小A的弟弟在某个时间对小A进行了间接语言上的性骚扰,但同时他又无法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指控,那么这项指控通常不会成立。
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一般直接证据起决定性作用。
直接证据包括:视频、录音、聊天记录。
我相信本案例中所谓的“人证”是无法提供的。
所以,小A的弟弟因为别人随便威胁一下就签了自愿离职书,显然对法律了解甚少,且心理素质不OK。
不过,我觉得主要还是自己做了错事,有点做贼心虚。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到底犯了多大的错,结果被别人一吓唬就妥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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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A的弟弟真想维权,建议分几步走:
1. 还原事件经过
尽快详细回忆并记录整个事件的经过,包括以下内容:
被“指控”性骚扰的时间、地点、具体说法,以及相关人员(HR、上司等)的发言内容。
HR和领导的威胁性语言(如“否则让警方处理”)。
是否有录音或目击者能佐证被迫签署“自愿离职”。
他和那位产品经理之间的真实互动情况及清白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日常工作交集等)。
2. 调查公司的违法行为
根据求助人的描述,那家公司的所作为所已经违了好几条法了。
非法强迫劳动者签署“自愿离职协议”,以达到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法赔偿N+1的目的,
“性骚扰”属于严重违规行为需有充分证据。
如果公司无法提供确凿证据能证明员工性骚扰的行为,则构成了对员工的名誉权和人格权的侵害。
3. 收集直接和间接证据
录音证据:如果他签协议时有录音,能证明是被逼迫的,这个东西极其重要。
如果没有录音,可以尝试在后续交涉中获取相关人员承认“逼签”或“无证据性骚扰”的言论。
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时尽量保留录音。
离职协议原件:仔细阅读他签署的离职协议,分析协议内容是否存在“明显不公平”或“胁迫签署”的情形。
与同事的聊天记录:收集他与相关同事的日常互动记录,证明他与女同事的关系正常,工作行为无不当。
其他证据:如工作邮件、考勤记录、项目成果、工作评价,证明他工作尽职尽责,与公司解雇理由无关。
4. 咨询专业律师
建议尽快找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并说明以下问题:
被胁迫签订“自愿离职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解雇,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针对“性骚扰”指控,如何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追究诬告者责任。
5. 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胁迫行为,但存在不公平对待或无合法解除理由,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以下权利: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N+1)。
恢复名誉。
要求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 社会舆论
如果公司行为恶劣且影响严重,可以考虑通过社交媒体或媒体曝光,但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以免反被对方以诽谤名义追责
今天就这样吧。
做个好人,别做个贱人。这样对大家都好。
T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