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文章
一直劝大家不要做OA,但我自己却在做OA
01
前几天,一个业务员向我求助,说是一个信誉不错、合作了三年的老客户,在工厂做完货后忽然取消了订单。
由于他们一直做的是不付定金,货到付款的交易条件,又加之产品是定制的,工厂非常担心货卖不出去,砸在自己手里。
于是就写邮件向我求助,问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给了他回复:这样做外贸单,3年才被坑1次,真应该感到庆幸 (单击可看)
不知道这位业务员是否看到了回复,倒是留言区的留言却让我对这个问题产生了二次思考。
留言分为三类,一类是恨其不争,指责工厂把客户惯坏,如今被坑,活该落得这样的下场。
大家的行业不同,经历不同,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不同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我今天并不是想针对这些评论发表意见,而是想说说哪些客户可以做OA,哪些不可以做。
02
O/A是open account trade的缩写,中文意思是货到付款。
用这种方式交易,卖家的风险极大,但由于某些行业竞争过于激烈,为了吸引买家,不少公司自愿把自己置身于风险之中,同时也让其他同行的日子更加难过。
我一直告诫大家不要做OA,但其实我有一个客户是做的OA的付款方式。
和完全的赊销不同的是,这个客户只有40%的货款有两个月账期。
完整的付款方式是,30%的定金,30%见提单付款,40%货到港后60天支付。
这个客户和我从2009年就开始合作。从2009年到2020年,我们一起成长,一起升级打怪,无论是忠诚度、信誉度,订单的稳定度,还是私交,都没任何问题。
但是,他们第一次提出给他们两个月账期的时候,我并没有答应。
我的理念很清楚,交情是交情,生意是生意。
生意正常运转,交情才会一直存在,若因交情坏了生意,最后不但生意不保,连交情都没有了。
但是,从2020年3月开始,我接受了部分货款OA的付款条件,给了他40%的货款两个月的账期。
我能给他账期,并不是因为他和我的合作时间长,或者订单大,公司可靠等原因,而是因为我很清楚他们公司的运营模式。
他们作为进口商,对下面的300多个分销商也都给了两个月账期,也就是说,他们做生意,几乎是全额垫资了四个月。
但是,为了保证货款安全,客户向欧洲一家非常著名的保险公司买了保险,就像中国的出口商向中信保买保险一样。
所以,即便某些分销商在付款上出现了意外,他们收款也会有保障。
相应的,中国供应商的货款也会有保障。
除此之外,供应商还向中信保买了保险,这样等于有了双重保险。
在这种情况下,我才同意给客户40%的货款两个月账期。
否则,绝无可能凭经验和交情就给买家账期。
说到底,这还是一个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原则。
希望大家能在贸易中尽量避开收款风险,把风险降为最低。
写到最后,忽然想起了《天下无贼》里的一个画面。
女贼小叶抢了刘德华饰演的男贼的一杯酒,喝下去后才发现被下药了。
晕之前,她还在质疑为什么喝了同一杯酒的刘德华没事。
刘德华说:
不是我能喝你就能喝。
同理,有些事,不要看着别人去做,你就去做,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别人在做这件事之前做了多少准备。
否则,只能落得个比东施效颦还惨的下场。
和大家共勉!
Muchas gracias. ?Como puedo iniciar sesion?